2026 年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含报告模板及流程图)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工作目标二、报告主体与范围(一)报告责任主体(二)报告事故范围(三)报告时限要求三、报告内容与程序(一)报告内容要素(二)报告程序规范(三)信息流转机制四、监督问责与保障措施(一)监督检查机制(二)责任追究制度(三)保障措施五、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事故动态、科学有效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要深刻认识到,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政治高度出发,将事故信息报告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规范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和内容
二是及时准确原则
事故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无误
三是分级负责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级报告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四是信息共享原则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互通机制,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报送
(三)工作目标
到 2026 年底,实现生产安全事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