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生产经营场所非洲猪瘟防控方案1
目的饲料原料及成品可携带和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法律规范饲料生 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对防控非洲猪瘟具有重要意义
为 防范病毒污染饲料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经饲料途径传入生猪 养殖场户,特制定本方案
关键风险点2
饲料原料被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潜在途径较多: 一是污染的猪血蛋白粉、肠膜蛋白粉等猪源性原料,直接携带 病毒;二是谷物等原料,在收割、初加工、储存等过程中被污染; 三是原料在供应商处储存或加工过程中被污染;四是原料在运 输过程中,因接触被污染的运输车辆或暴露于污染的环境而被 污染
2 经营场所
该场所联系着众多生猪养殖场户’是人员、 车辆、物资的交汇点,病毒交叉污染风险高
运输过病死猪、去过感染猪场或被污染的兽药饲 料等生产经营场所的车辆,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接触过病死猪、污染猪肉或去过污染场所的员工 或外来人员,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5 物资及食材
来自疫区,或被运输工具、人员污染的物资及食材’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分区管理原则可通过划分“红、橙、黄、绿”四个生物安全等级,进行饲料 生产经营场所分区管理,各分区间采纳实体隔断或明显标识, 人员、物资等进入更高一级生物安全区域时,需实行相应风险 管控措施
3-1 红区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以外不可控区域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原料车停车区、行驶通道、卸 料区、办公区、生活区
3 黄区原料库、筒仓、投料、输送、粉碎、配料等饲料 调质之前工序所在区域
生产车间' 成品库、成品散装仓、成品装料和成 品运输车辆行驶区域
进厂原料、车辆、人员、物资及食材控制(红区)4
1 原料控制4
L1 供应商选择
选择规模较大、非疫区的供应商,建立 直采体系,尽量减少同品种供应商的数量,降低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