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销售合同 篇一:软件开发购销合同 软件开发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视高科技视频会议系统》之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总则 定义 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 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权代表,处理本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宜。 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之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惯例所发生的事故。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告 为执行本合同所需要通告另一方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 通告的消息以挂号信、专递、传真或派人递交信件等形式发给规定的对方联系地址,都可视为提交,并在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后生效。 本合同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二条 产品 产品名称 (版本号或型号) 功能简介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发货方式、时间 本合同产品货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元)。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 3 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篇二:软件开发签约合同 软件开发销售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同意乙方为软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软件开发服务,鉴于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名词的定义 1.“软件” 本协议所述“软件”主要指乙方根据本协议“项目”内容和要求开发、研制、实施的程序软件以及基于该程序软件上运行的所有网站网页、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子系统等等。还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应用软件的相关技术文档和资料。 2.“保修期” “保修期”:指甲方与乙方在项目全面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