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法律规范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确保物料堆放安全,推动施工现场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物料(含生产物资、建筑材料、构配件、周转料具等,下同)堆放管理。3.引用文件3.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5)3.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5)4.管理职责4.1 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是本制度制定、修订和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4.2 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存放)安全管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物料堆放(存放)安全监督管理。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总体要求5.1.1 物料堆放(存放)必须根据用量大小、使用时间长短、供应和运输等情况确定。用量大、使用时间长、供应运输方便的,应当分期分批进场。物料发放、取用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以防物料囤积、变质,尽量减少堆放、储存量及场地占用。5.1.2 物料堆放(存放)必须统一布置场地、库房,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存放)。不同物料必须根据物理、化学属性和用途、使用部位的不同分类堆放(存放),并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及检验状态等。5.1.3 物料必须做到安全、正确堆放(存放),不得超高,且应便于盘点和取用。5.1.4 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物料收发管理制度,并建立管理台账。5.2 常用物料堆放安全要求5.2.1 砂石料应分类堆放于分隔式料仓内,堆料不超过隔墙高度,并挂牌标识。现场临时堆放砂石料时,应归堆整齐、无厚大底脚,并实行防雨水、防扬尘措施。5.2.2 砖砌体应堆放整齐,不得歪斜,堆放高度不超过 2.5m。5.2.3 钢筋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分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挂牌标识,分层堆放(一般不超过三层)。现场使用后多余钢筋应及时清理归堆,主体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钢筋原材、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整齐堆放,挂牌标识。钢筋焊接场地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置灭火器材。5.2.4 木材应堆放在木工房内,分规格堆放整齐,设专人管理,木工房应配置灭火器材,周边 10m 范围内不得有明火。5.2.5 钢模板、钢管、零配件应集中分类、分形状码放整齐,不得相互交错、埋压,防止变形、损坏。5.2.6 散装水泥必须分类存放在稳固、密封的水泥罐中。袋装水泥应整齐码放于库房内,挂牌标识,库房应及时清理,并实行措施保持库房内干燥。5.2.7 各种气瓶必须存放在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