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 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VK 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法律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范围 适用于智能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对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监督及控制。 采购管理员负责整理收集招投标物资清单及招标书,负责组织招标协调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总则 4.1.1 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智能化工程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分管领导、经办人。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4.1.2 招标应采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实行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二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加竞标。 4.1.3 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4 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4.2 招标项目的确定 4.2.1 品牌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技术、性能要求进行招标。 4.2.2 格外包项目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类别进行招标。 4.2.3 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招标。 4.3 招标工作程序 4.3.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承诺书、合同样本、相关标准或要求(包括规模、用途、标准、费用、期限、人员配置、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责任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图纸)等文件。 4.3.2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3.2.1 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 实行邀请招标,由智能化工程部、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共同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3.2.3 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智能化工程部推举,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3.3 发标 4.3.3.1 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组织,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参加。 4.3.3.2 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根据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4.3.3.3 招标答疑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3.4 开标 4.3.4.1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