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6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得实施意见》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得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2016 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程序(一)升学报名11、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结合进行
22、 以下学生均应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或信息确认手续:具有南京市初中学籍得初三年级学生;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南京市升学得初三年级学生;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得往届初中毕业生
3、 各区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学生得报名手续
(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市卫计委与市招生办指导下,由区招生办指定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承担本区考生得体检工作
体检医院须对考生得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体检质量,并对体检结论负责
(三)学业考试与综合素养评价1、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与考查相结合得形式
考试与考查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2、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考查科目为历史、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其中,生物与地理考查已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
各学科满分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各120 分,物理100 分,化学80 分,思想品德、历史各60 分,体育40 分,中考成绩总分为700 分
生物、地理考查为在线机考,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考查合格者方可报考指标生志愿与第一批次学校
初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录用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13、 思想品德与历史学科合场、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其她学科实行闭卷考试
各科考试均在答题卡上答题
24、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满分为30 分,计入英语学科成绩
35、 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