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道路以及油田公司管辖范围但允许其他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油田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包括单位自有和租赁的车辆,不含与企业签订承运服务合同的车辆、厂内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油田公司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持有内部准驾证,驾驶本办法中所称车辆的人员(包括合同化员工及市场化用工人员)。 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1 第四条 海外的交通安全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海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国际字〔2025〕20 号)执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中油安〔2025〕338 号)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油田公司各级 HSE 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各单位应在本单位 HSE 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部门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负责起草与修订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制定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编制年度工作方案,根据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三)协调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审核油 2 田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准驾证发证工作并对内部准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组织开展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