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国家标准的通知文 号: 劳人护(1983)37 号 标 题: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国家标准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83 年 9 月 29 日 实施日期: 1984 年 3 月 1 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综合类 颁布单位: 劳动人事部 内 容: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 修安全技术规程》国家标准的通知 通知 我部委托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讨论所起草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 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 83〕263号文批准为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为GB3787-8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该《标 准》自1984年3月1日起施行。《标准》文本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 版发行。请各地区、各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执行该项《标准》做好准备 工作,贯彻执行时应以出版社《标准》文本为准。 附一: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Te chnieal safety code for handhel dmotor operated too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GB 3787-83(国家标准局1983年发布 1984年3 月1日起实施)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 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 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 修。 1.分类 工具接触电保护分为: 1.1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 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 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 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 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 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 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 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