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_第1页
1/9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_第2页
2/9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_第3页
3/9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制订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进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 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 5 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七条 国家进展改革委将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颁发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指导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 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十条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须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