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武汉 xx 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便携式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对便携式计算机的管理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使用登记,外出审批”制度。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采购,使用部门集中专人管理,使用人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外出携带必须经过审批。第三条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便携式计算机的直接使用人是安全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接受安全保密教育、检查和管理,承担安全保管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部门主管领导是安全保密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直接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 便携式计算机分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联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联接某公司内部涉密网、公司内部局域网或其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及网络。第五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存储涉密信息。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后,应及时清除。严禁使用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第六条 涉密和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实行编号集中管理,领用人必须办理领用的相关手续。第七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公司党群办签字同意—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借用人凭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如需因公借出使用,回来后必须马上归还。在公司办公区域借用, 须一事一借, 借用当天必须归还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在当天下班前依照有关规定收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如续用再办理借用手续。因公出差借用外出时根据审批天数办理,出差归后须及时归还。部门主管领导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借用、管理和归还负责。第八条 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公司党群办签字同意—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借用人凭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考虑公司工作实际,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在办理完借用手续后,可以长期使用,但必须接受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党群办的定期检查,每个季度借用人必须填写自查报告报公司资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