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充分调动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号、面积、固定期限
(一)、甲方将十四连(位于十三连北四支干东)土地面积亩租赁给乙方,由乙方种植棉花,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种植权,受益权、不得转租、转卖、转包、转做它用
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两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
三、承包经营土地的用途:种植棉花,维护承包土地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建设
四、承包形式:每年乙方必须在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金给甲方,乙方才可以经营,如果不交清租金,甲方无偿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
五、上交指标:即2014年上交70公斤籽棉(面』租金元)
2015年上交80公斤籽棉(面积租金_元)
六、交纳利费方式、期限(1)乙方承包土地期间,必须先交1万元(壹万元)押金
乙方在承包期内违法或固定资产损坏丢失
(如火灾或人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按损失大小扣减押金)
如果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按时交纳各项费用,违反条约,甲方有权扣除押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
(2)每年,年内生产资料费用全部自理,每年上缴利费在年底(12月31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用
如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利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七、产品销售:产品由乙方交到阿拉尔农场加工厂,由阿拉尔农场安师市市场指导价给乙方兑现
八、甲方的权利1、依法发包国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农用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保护土地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弃耕、破坏性、掠夺性种植行为予以监督并制止
如果违反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