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进展出入境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对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人员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并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的活动。业务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1998 年 ,人大九届一次会议,“三检合一”,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 年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入同时,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质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第二节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一、地位:1、法律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卫生法》。2、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垂直、集中统一”的领导模式,是四部法律的执法主体。3、强制性的闭环监管措施,先报检再报关,未经商检便无法通关,商检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标准、强制性抽样检查程序得以发挥有效监督作用,四法得以有效实施。二、商检作用:1、国家主权的体现2、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3、外贸顺利进行和持续进展的保障:a、商检和认证监督是满足进口国、进口商规定要求的法律依据;b、出口商检成了内部制约机制,保证了商品质量;c、商检证书是履约、运输和保险契约的证明,是索赔依据。4、动植物检疫对于保护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促进农畜产品的对外贸易和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5、国境卫生检疫是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第三节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任务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任务:1、商检2、动植物检疫3、国境卫生检疫4、打破国际贸易重点的技术等非关税性壁垒。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和程序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一、法定检验检疫(法检)1、实施目录管理(《法检目录》)。目录由五项构成:“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及备注”“计量单位”“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组成。前三项是根据海关“商品编码”编制。2、“监 管 条 件”有 A、B、D 类。 A :进境检验检疫; B :出境检验检疫; D :商 检与海关联管。3、“检验检疫类别”有 M、N、P、Q、R、S。 M :进口商检; N :出口商检; P : 进境动植物检疫; Q :出境动植物检疫; R :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检疫; S :出口食品卫 生检验检疫; L :民用品入境验证 。4、成套设备:“ A / M” 管理,属于进口法检商品。不论其拆成零件还是成套,都属 于主动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