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又爆新意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创新基金汇添富、华安短期理财基金产品上报方案中首次提及“约定收益率”,可以像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一样对投资者约定具体收益率,这对公募基金来说还是头一遭
《基金法》第二十条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这意味着,无论是产品说明书、还是销售宣传材料,甚至与投资人口头沟通,都不能承诺收益率
那么,“约定收益率”是否有违规之嫌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一直都有预期收益率,基金同类产品约定预期收益也最多只能说是擦边球,不算违规
并且,随着基金业创新步伐的加快,这样的擦边球或成为一个突破口,为基金进展打开崭新的局面
创新产品再添新意 汇添富、华安基金短期理财产品自从进入审批通道后就一直是市场热点
对此类产品,业界认为是可以和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竞争的基金业一大创新,假如再约定具体收益率,必能在销售中占据优势
记者致电华安基金相关人士了解月月鑫、季季鑫理财产品详情,“据我了解,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到时应该是一个区间范围
”他表示关于产品细节目前对外尚不便提及
记者也从汇添富基金知情人士处获悉,“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会稳定在一个水平上,比货币基金高
目前产品还处于审批敏感阶段,不方便对外公布产品细节
” 一直以来,公募基金在产品设计、营销宣传中的监管审查可谓严厉,不要说在产品设计中约定收益率,即便是为了销售规模的营销宣传,各类资料中也是“提收益率色变”,甚至连一些类似“避险”、“高收益”等强调收益的词语也谨慎使用,也曾有不少基金公司为此而受到监管层的警示
如何实现收益是关键 事实上,和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相比,基金最大的劣势在于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太大,无法给投资者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预期
虽然此前的分级基金低风险份额也有约定收益率,但那是指高风险份额每年给低风险份额的资金使用成本,这两种约定收益率有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