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李代娣(安徽省地震局)我国是遭受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 工作,《防震减灾法》明确提出了预防为 主、防备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规定 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 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 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进行 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 地震科技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具体体 现,是地震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条重要途 径,是一项事关公共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 展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迅猛进展,各类重大工程、新型结构工程大量涌现,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对汶川地震全 面总结与反思的基础上,2025 年,国务院《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防 震 减 灾 工 作 的 意见》(国 发 〔2025 〕18 号 ,下 文 简 称 《意见》)明确 提出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识不到位、定位不准确地震安全性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强、技 术复杂、科技含量高、综合性的系统工作, 是地震科技服务经济社会的具体体现
地 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与一般技术服务相比, 具有一定特别性:首先,地震安全性评价 是“前馈评价”,它对建设工程实现“本质 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对地 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再评价”工作量比 较大,相当于重新做一次评价工作;第三,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防震减灾事业的重要 方面,是事关公共安全和经济可持续进展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特别性认
物联网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进展起来的,是互联网更广泛的应用和延伸,将世间 万物纳入其中,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根据约 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 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的识别、 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