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发文单位:化学工业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文 号:[88]化生字第 806 号发布日期:19881010执行日期:1988101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量器具 A、B、C 分级管理范围 第三章 计量器具 A、B、C 分级管理办法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强制检定得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得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得特点制定得。 第三条 计量器具按 A、B、C 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得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与管理中得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得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 计量器具 A、B、C 分级管理范围 第四条 A 级管理范围 1、企业事业单位得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得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得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得标准物质。 第五条 B 级管理范围 1、用于量值传递得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与较重要检测参数得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得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得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得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得计量器具。 第六条 C 级管理范围 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得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得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得无严格准确度要求得及自制专用得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得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 5、作为工具使用得计量器具。 6、用于生活方面得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得计量器具。 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得指示仪表、盘装仪表。 第三章 计量器具 A、B、C 分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A 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凡列入 A 级管理范围得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