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小学校园网平安管理制度南乐小学校园网平安管理制度 南乐小学校园网平安管理制度 一.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平安,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开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保护管理方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效劳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那么效劳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平安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效劳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 CERNET 在内〕效劳器、工作站。 二. 平安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平安。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效劳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效劳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 Internet 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分。 第十五条 成心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平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