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碱厂销售核算及改进措施讨论天津碱厂销售核算及改进措施讨论 摘 要:销售核算是对以产成品销售为中心的一系列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的核算、分析工作。即对这些经济业务事项的反映、监督和管理,具体可以划分为:产成品核算、应收账款管理、收入成本利润核算、销售费用核算等环节。该项工作构成财务核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诣在为决策者及有关各方做出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销售信息,并指导销售业务。就天津碱厂销售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销售核算;库存管理;信息反馈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25)24-0082-02 1 销售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1 库存核算中的问题 (1)液体产品账实核对难度大。 我厂液体产品包括丁辛醇、液氨、醋酸、甲醇和硫酸,分别存放于天津渤化澳佳永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澳佳)的产成品储罐里。月末,固体产品能做到账实相符,而液体产品与之不同,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存在一定差异。以正丁醇库存为例: 其他液体产品亦是如此,每月末会存在账实库存差异,且差异方向不一致。月末,财务人员在核对库存时,需对这种差异合理性进行推断,因此账实核对存在一定难度。 (2)纯碱资金占用较大。 上表明确反映出,近半年期间内,纯碱产品的资金占用数额巨大,且处于上升趋势。库存量在产成品总库存量中的比重和资金占用数额在产成品资金占用总额中的比例都在 50%以上。这显示,我厂的纯碱产品周转情况,以及其对资金周转的影响不容乐观。 1.2 财务信息反馈与利用中的问题 (1)销售回款统计时效性差。 目前的回款统计方式是,特定财务人员逐日统计销售回款,销售人员再按统计表逐笔确认款项对应的产品。月末,财务人员根据销售人员编制的回款信息表,编制当月各产品回款统计表。这样,首先,财务人员仅能在月末了解各产品的回款情况,而非时时监控;其次,回款统计与应收账款收回的确认相分离,缺乏核对环节;再者,回款统计人员与回款记账人员的工作存在一定的重复。 (2)销售价格制定未考虑税率影响。 我厂醋酸产品的发运方式有两种:一是,客户自提并承担运费;二是,我厂送货至客户所在地,并承担运费。在送货方式下,产品价格是自提价格加上运费。单纯考虑业务的情况下,这样确定送货价格是合理的。但从财务角度考虑,醋酸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7%,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税率是 7%(采纳送货方式的为天津市市外客户),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