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旅游统计工作的思考王兴斌(中国旅游报,2025
2)一、关于法律规范与改进国内旅游统计指标的探讨 目前,国内旅游统计工作的突出问题是纵向不能加、横向不可比
国内旅游统计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体制上的因素是根本性的,但是,统计体系与技术因素也是不可小视的重要因素
关于“一日游游客”问题 确定“国内游客”的确切含义与范围是法律规范国内旅游统计的基础
国内游客是否包括一日游游客,各国做法不尽一样
《中国旅游统计年鉴》规定,“国内游客包括国内(过夜)旅游者和国内一日游游客”
根据“国内一日游游客”的定义,城市居民不过夜的游憩、娱乐、医疗、购物和会议活动大多可算作“国内一日游”,显然这个标准过于宽泛
根据 2025 年度安徽、福建、云南、宁夏 4 省区公布的统计资料,一日游游客依次占 31
1%;按历年、历次全国“黄金周”期间的统计数据,过夜游客与一日游游客之比约为 1:5
笔者建议取消在国内旅游统计中的“一日游游客”项目
在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和春节等连续休假期间,“一日游”占 3/4~4/5 左右,大多是在居住地区或近邻地区的休闲活动;尽管在高速公路和高铁的“同城效应”条件下,“一日游”可以跨越市界,但没有在异地发生过夜消费,也不应列入的旅游统计之内
这几个集中休假时段内,可分设“过夜旅游者”与“一日休闲者”分别加以统计
关于国内旅游统计渠道与指标 目前,各地国内旅游客的统计渠道不尽统一,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各类旅游住宿设施的住客人数,二是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游客人数,三是旅行社接待人数,往往把三者的合起来统计;有些地方还把在本地各区、县、镇接待的游客合起来统计,由此必定发生一个游客计算为多个游客的重复统计
虽然国家旅游统计标准规定:“国内游客每出游一次统计1 人次”,但实际上跨地区的旅游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