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运动性疲劳的产生及恢复的综述 学号:2025540101018 姓名:莘建一一 运动疲劳不同层面的概述 参加体育锻炼以及运动训练和竞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体就会产生工作能力临时降低的现象,这种现象称为运动性疲劳
早在 1880 年,莫索(Mosso)就开始讨论人类的疲劳
此后,许多著名学者从多种视角采纳不同手段广泛讨论疲劳,并先后给疲劳不同的概念
第五届国际运动生物化学会议(1982)指出,运动性疲劳是指机体生理过程不能持续其机能在一特定水平上和/或不能维持预定的运动强度
这一概念把疲劳时体内组织和器官的机能水平与运动能力结合起来评定疲劳的发生和疲劳程度,同时有助于选择客观指标评定疲劳,如心率、血乳酸、最大吸氧量和输出功率间在某一特定水平工作时 ,单一指标或各指标的同时改变都可用来推断疲劳
运动性疲劳是运动本身引起的机体工作能力临时降低,经过适当时间休息和调整可以恢复的生理现象,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身体变化综合反应过程
疲劳时工作能力下降,经过一段时间休息,工作能力又会恢复,只要不是过度疲劳,并不损害人体的健康
所以,运动性疲劳是一种生理现象,对人体来说又是一种保护性机制
但是,假如人常常处于疲劳状态,前一次运动产生的疲劳还没来得及消除,而新的疲劳又产生了,疲劳就可能积累,久之就会产生过度疲劳,影响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和运动能力
假如运动后能实行一些措施,就能及时消除疲劳,使体力很快得到恢复,消耗的能量物质得到及时的补充甚至达到超量恢复,就有助于训练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 运动疲劳的分类 运动性疲劳在人体中可以分为躯体性疲劳和心理性疲劳
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疲劳有其不同的表现,躯体性疲劳表现为动作迟缓,不灵敏,动作的协调能力下降,失眠、烦躁与不安等;心理性疲劳是由于心理活动造成的一种疲劳状态,其主观症状有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障碍,理解、推理困难,脑力活动迟钝、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