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报批供地流程1、项目业主向区政府书面申请项目用地,同时附有资质部门编写的可行性讨论报告
区行政服务中心依据分管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并形成会议纪要
2、项目用地上报市政府用地联席会讨论批复
并提供:区政府请示文、有资质部门编写可行性讨论报告、资信证明等材料
3、规划部门出具项目用地的规划意见
4、依据规划红线图,开展土地测量、权属调查、地类确认、实物调查等前期工作
5、政府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开展土地预征工作,支付征地补偿款(含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等)
6、国土部门依据征地类别、补偿标准拟定征地告知书,并收集被 征地村放弃听证的承诺或征地听证材料
7、涉及耕地、林地的要分别办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耕地的,按每亩 30000 元上缴劳动部门)、林地使用权批准手续
8、报省政府审批农转用
需提供材料:(1)规划意见函(包括红线图)
(2)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项目申请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及缴纳预申请保证金
(4)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请示文、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审查意见、一书三方案、用地情况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以上由土地部门提供
(5)征地资金到位证明、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等材料(由征地村盖章提供)
(6)缴纳省级规费:1)、土地有偿使用费:除建设用地外,其他地类按每亩 16000 元标准上缴省里;2)耕地开垦费:按水田每亩8000 元、旱地每亩 6000 元标准上缴省里
9、农转用征地审批后,发布“两公告”,并缴纳耕地占用税(水田、旱地、园地按每亩 20000 元,其他农地地按每亩 10000 元标准上缴地方税务部门)
10、办理挂牌出让手续,需 30 个工作日(其中:公告 20 个工作日,报价及成交 10 个工作日)
11、确定竞得(中标)人,发给《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意见书》,办理立项、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
12、签订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