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 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法律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与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参加公司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得,均应遵守本办法.3、工程分包得分类:(1)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得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得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得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得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得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部分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得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4、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规定.第一节 队伍选择 1、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队伍得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得劳务或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与公司得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与“人情分包"。3、选择分包队伍实行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与协协商标等。实行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1)劳务分包 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 1 0 0 万元以下得,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2)劳务分包 50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0 万元得,专业分包 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 00 万元得,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3)劳务分包 100 万元及以上得,专业分包 500 万元以上得,公司与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二节 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得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与分包队伍正式签订合同.2、工程分包必须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得,除通过特别审批可适当延后补签外,必须先签合同,后允许分包队伍进入施工。3、专业分包还应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得有关规定。总承包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得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业主同意才能分包得项目,在未取得业主同意前不得分包。分包工程得工期与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总承包合同相应得要求与标准.4、工程分包必须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