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装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法律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员工个人形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分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内人员除外,但是试用期人员应当着与公司工装相近的职业装。第三条 公司本着得体、大方、美观、有用的原则,确定工装的样式、材质,力求着装的个性与共性的统一。第四条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行政部、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分别是集团和分公司工装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装样式、材质的选定、制作,着装标准、方式、时限的确定,着装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五条 工装制作标准:1、每人春秋装两套,包括两件西服上衣,两条西服裤子,两件衬衣。2、每人夏装两套,其中男士夏装包括两件短袖衬衣,两条夏装裤子;女士夏装包括两件短袖西装上衣,两条裙子。第六条 工装定做与管理1、公司工装由行政管理中心行政部统一采购定制、配发。服装尺寸以员工实际量体定制。2、试用期满转正的员工,行政部给予量体并定做工装。3、工装发放后,由本人自行保管、维护、清洗。如因污染、破坏、丢失或经整洗后无法恢复原状态而影响着装效果的,需向行政部申请补做,并自行承担补做费用。因工作原因导致工装破损、污染经清洗、修复后仍无法正常穿着的,可以向行政部申请补做更换,费用由公司负担。第七条 公司工装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标准的原则,具体如下:1、春秋装为 1200 元/套,夏装 600 元/套;2、个别部门和岗位有特别需求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确定。第八条 工装费用统一由公司垫付。工装折旧期届满后,服装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若员工在折旧期届满前离职或者被开除的,需承担剩余折旧期的工装折旧差额。具体折旧计算方法如下:1、工装折旧期为 12 个月。2、折旧差额为工装全额与折旧期(月)的余数,即:工装类别折旧期(月)工装费(元)月折旧费(元)春秋装121200100夏装12600503、工装折旧费差额于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结清。第九条 工装穿着要求:1、公司员工着工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着装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2、公司进行年会、重大活动、会议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装,男士系领带。3、春秋装换装时间:每年 10 月,夏装换装时间:每年 5 月。具体换装时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4、员工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要求统一着工装,保持服饰干净、协调,员工着工装时应穿正装皮鞋。第十条 公司工装春秋套装每三年配发一次,夏装每二年配发一次。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