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河北京西建设集团第三十三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郭玉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沙岭子二里半村新建粮仓,同意该粮仓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冀北粮油仓储物流中心 7#、8#、9#平房仓 2、工程地点:沙岭子镇二里半村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6646
38 平方米;为单层排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 6646
38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2340000 元(大写:贰佰叁拾肆万元整)
(后附具体明细) 四、承包范围: 1、乙方要包以下项目: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排架结构,按设计图纸施工
2)、地面面层为 C30 混凝土
3)、屋面为C20 混凝土
4)施工场地生产产生的各种零工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基础工程结束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15
2、待主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5%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20%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15%
其余的 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两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 2025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根据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