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河北京西建设集团第三十三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郭玉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沙岭子二里半村新建粮仓,同意该粮仓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冀北粮油仓储物流中心 7#、8#、9#平房仓 2、工程地点:沙岭子镇二里半村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6646.38 平方米;为单层排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 6646.38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2340000 元(大写:贰佰叁拾肆万元整)。(后附具体明细) 四、承包范围: 1、乙方要包以下项目: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排架结构,按设计图纸施工。 2)、地面面层为 C30 混凝土。3)、屋面为C20 混凝土。4)施工场地生产产生的各种零工。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基础工程结束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15。 2、待主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5% 。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20%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15% 。其余的 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两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 2025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根据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实行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八、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三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2013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