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进行验收设备,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当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甲方工厂内
3、乙方同意将上述设备租赁给甲方继续占有并使用,双方另行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4、上述设备的所有权自本合同生效时起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 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20xx 年 x 月 x 日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拍卖以下设备,而下简称“乙方”)通过竞买,拍卖成交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下列设备转让给乙方,为此,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一、设备概况 报废设备在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烧碱厂,共三套蒸发器(含两台被盐水车间用坏后退下来,放在废品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