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广东建设工作总结 一、健全社会组织机制情况 我市总面积 4054
7 平方公里,总人口 118 万人,辖 17 个镇(街)、343 个村(社区)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加强基层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了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一)领导高度重视,仔细落实村民自治制度
我市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并注重实效,镇、村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领导责任,落实了工作职责
同时,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充分依靠村民力量,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活动,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农村法制化管理水平
制定和印发了《阳春市关于开展村务民主化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时,在依法治村道路上,注重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经济和依法治理同步进展目标
一是发挥基层调解功能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村村委班子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调解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全市各村广泛开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号召村民依法办事,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远离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村级组织自治能力
今年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产生后,各镇自 6 月 15 日起根据工作安排分别开展村(居)委会干部培训班,对当选干部就业务工作、当前形势进展情况分析及村(居)干部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培训,全市共有2065 人次参加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
在村级班子人选的考虑上,注意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青年、复退军人担任村级干部,特别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