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 拌 混 凝 土 本标准代替 GB 14902-1994《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与 GB 14902-1994 相比主要变化有:1
在适用范围中取消了不适用于轻集料混凝土,明确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浇筑、振捣及养护
通用品中的最大强度等级由 C40 改为 C50,坍落度由 150mm 改为180mm
修改了固定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搅拌时间
根据目前社会对环保的要求及混凝土生产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对混凝土生 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环保要求
增加了用混凝土工程实际量对混凝土实际供货量进行复核的允许偏差
增加了有抗渗、抗冻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的取样检验频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讨论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市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安托山混凝土公司、上海嘉华混凝土公司、浙江华威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谊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委员会、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田华和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上海建筑科学讨论院、广东信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建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许鹤力、韩素芳、路来军、孙功轩、王章夫、陈一鸣、梁锡武、刘旭晨、张越、韩芳贤、康伟、朱建华、高金枝、于明、倪清、陈尧亮、赵双群
本标准 1994 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科学讨论院负责解释
预 拌 混 凝 土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供货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