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煤矿设备维修、自制加工劳务费结算制度 杨庄煤矿设备修理、自制加工劳务费结算制度 为进一步标准设备修理、自制加工治理,突出“市场经济”在企业内部约束与鼓舞作用,逐步实现内部市场链式结算治理。依据精细化治理,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特制定《杨庄煤矿设备修理、自制加工劳务费结算方法》。 一、设备修理 1、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包范围、包质量、包工期。 2、升井设备统一交机电科建帐治理,需修理的,由机电科牵头,经管科、机电修理区参加现场鉴定修理等级、设备零配件缺失状况并具体记录在案,确定交付使用时间。凡机电修理区不能修理的,由矿另行安排。 3、机电修理区要建立设备修理台帐,注明每台设备修理等级、零配件缺失状况、修理更换零配件数量和规格及交付使用时间,做到闭合治理。 4、设备修理好,由机电修理区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验收(机电科对验收设备的质量负责),纪审科、机电科、经管科、物管科参加,验收合格后,由机电修理区负责将设备送至设备库,机电科出具验收单,经管科依据验收单进展考核。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修,所需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由机电修理区担当。 5、机电修理区要于每月 25 日前将修理更换下的废旧零配件交物管科,机电修理区未按规定交库的,扣除当月劳务费用的 15%~30%。 6、物管科要安排专人、专库、专帐进展验收,库房逐月清理,并于每月 25 日前将机电修理区交旧状况统计完毕报经管科。 7、机电修理区对设备修理质量负责,凡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机电修理区担当。 二、自制加工品 1、自制加工产品的验收由经管科牵头,每周验收一次,纪审科、物管科(物管科对验收质量负责)参加。阅历收合格后的产品,机电修理区负责送往物管科指定地点统一发放,经管科依据验收单考核机电修理区劳务费用,需机电修理区代为保管的产品仍由物管科发放。凡验收不合格的自制加工产品,材料费用、劳务费用由机电修理区担当。 2、各单位领用时,由物管科收取劳务费用,月底汇总后交经管科审核。 3、需福乐定公司所辖厂帮助完成或独立加工的产品,由机电修理区申请,经管科负责联系,经管科、物管科及厂家共同核价前方可加工。否则,不予结算费用。 4、机电修理区对自制加工产品质量负责,严格按图纸加工,凡因未按图纸加工产生的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机电修理区担当。由机电修理区与公司车间共同完成的自制加工产品消逝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机电修理区担当。 5、自制加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