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监理中心武都水库大坝工程监理部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武都水库大坝工程的常态砼工程(含微膨胀砼、预制砼和硅粉砼等)施工过程控制,法律规范监理和施工行为,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水工混凝土施工法律规范》(SDJ207-82 和 DL/T5144-2001)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以及规程法律规范等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武都水库大坝工程以仓面振捣方式浇筑为主的各种常态砼工程(含微膨胀砼、预制砼和硅粉砼等)。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在混凝土工程施工 28 天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强度等级和各类混凝土(含不同级配)以及不同强度等级砂浆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一式四份至少包括 7 天、14 天、28 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且应与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材料一致。2、在进行混凝土或砂浆(如 C20 和 M25 以及 M20)配合比试验的 3 天前,施工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以使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 、监督和认证。3、混凝土工程开工前 28 天,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和技术要求等)和有关规程法律规范等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措施计划。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面图和剖面图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流程图,有温控等特别要求的还应包括其特别技术要求等);(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排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等);(3)、浇筑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循环进度和月浇筑强度等);(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粉煤灰、氧化镁、硅粉和外加剂等);(5)、混凝土(含砂浆)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模板、钢筋、预埋件安装、止、排水设施、混凝土运输、入仓、振捣、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埋作业内容等);(7)、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9)、其它按要求需报送的资料。4、当施工单位采纳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