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 000t/a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东营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 0 一三年六月ﻬ一、拟建项目概况1、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5 00 0 吨/年聚丙烯酰胺装置,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与环保工程。项目购置各类设备 38 台套。拟建工程年产水溶性高分子聚丙烯酰胺5000t/a。建设地点:拟建主装置区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山东广饶经济开发区东营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中部,占地面积5099m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1618、4 5万元建设周期:4个月,估计 2025 年9月底工程全部竣工。劳动定员:拟建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操作工人2 5 人。工作制度:年操作时间为 720 0小时。1、2 产业政策及规划得符合性分析(1)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 年本)进行辨识,聚丙烯酰胺生产项目得建设属于鼓舞类项目(第十一类 石油化工 第 14 款 …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等新型精细化学品得开发与生产)。因此,东营水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 50 00t/a 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项目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得要求。拟建工程位于广饶县山东广饶经济开发区,符合《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 01 1〕1 4 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得通知》(鲁环函〔2025〕358 号)得要求,亦符合广饶经济开发区得功能定位与进展方向。拟建工程不属于企业限批范围;拟建工程位于广饶经济开发区,亦不在省环保局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同时拟建工程所在得广饶县也不属于区域限批得县(市、区)。拟建工程得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与“三同时”制度得意见》(鲁环发〔2025〕131 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得要求。拟建工程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得通知》(鲁环函〔201 2〕2 63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得要求。(2)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广饶县城市规划,厂址用地为工业用地,拟建项目得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环境Ⅴ类区、地下水Ⅲ类区、声环境 3 类区。通过对拟建工程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与固体废物得有效治理与综合利用,拟建工程可以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选址符合广饶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二、拟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环境空气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来瞧,各监测点 S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