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预警分析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为了从严掌握和查处瓦斯超限,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消退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现象 (一)监控瓦斯传感器显示值消逝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接近报警值时; (二)依据采掘工作面的当日瓦斯涌出量,结合甲烷浓度和肯定瓦斯涌出量变化曲线,对比历史相关数据,并参考煤层瓦斯地质变化状况,综合评判该地区瓦斯涌出量是否特别; (三)任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甲烷浓度当班或上下两个班次平均值浮动到达或超过 0.3%,且峰值大于等于 0.8%时。 二、瓦斯超限预警 1、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到达超限临界值之前进展超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准时处置,到达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实现瓦斯零超限。 2、矿井必需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治理制度,对全部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到达规定的预警值时,矿井必需马上查明缘由,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瓦检员必需根据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到达预警值时,马上按规定进展处置。 4、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 (1)矿井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2)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 0.7%; (3)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 0.6%; (4)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 0.4%。 5、瓦检员发觉检查地点的瓦斯到达预警值时,必需马上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矿长、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展处理。 6、带班矿长、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需马上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缘由,进展处置,必需有效掌握瓦斯浓度连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7、回采工作面瓦斯到达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需马上实行限产、掌握施工作业强度等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或通风巷道垮塌造成风量缺乏发生瓦斯预警,则必需马上停顿作业,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或修理失修巷道,保证正常供风量。 8、掘进工作面瓦斯到达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需马上实行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打钻、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顿作业或掌握施工作业强度,再实行增风措施,将瓦斯浓度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