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作业与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
使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电气检修作业2
一般安全规定:1) 化工企业的电工除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及本通则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其相应专业的电气规程
2) 企业电工应自觉学习有关规程,积极参加培训教育,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新参加工作或调来人员,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外单位支援工等,均应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之后取证,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3) 电气工作人员须经医生鉴定无防碍从事电器工作的病症,发现有防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者,应及时将其调换工作
4) 电工应熟悉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有关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找医生诊治,在医生未来之前应先施行急救
5) 应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通过应该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 灭火器或黄砂等进行扑救
6) 熟悉本企业生产厂房、仓库和贮罐等的防爆等级,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严格招待的 CD90A4-83《化工企业爆炸的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规定》,正确选择和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爆电器设备
7) 任何电气人员安装化工生产设备的电器部件,以及临时用电,要通过设备所在接线车间的车间主管领导
8) 验电a)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b) 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c) 安装电灯,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细纹接在零线上
9)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穿长袖衣服
严禁使用锉刀和刚皮尺等
邻近相导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
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手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前必须验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