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专柜经营合同 百货公司专柜经营合同 甲方:深圳 zz 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租赁(专柜经营)甲方的营业场地一事,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所租赁(专柜经营)场地位于 位置,建筑面积为 平米。合作方式为: 出租场地。 1、按每筑建平米每月收取 元租金,合计月租金为 元; 2、开据 (增值税票/普通发票/收据),如是普通发票或收据按月应结销售款扣除 %的税款; 3、按每建筑平米每月 元收取经营管理费用; 4、自行安装水电设备费用另行计算为每月 元。 专柜经营。 1、按每月实际销售营业总额的 %收取佣金提成,月保底销售额为 元,月保底佣金为 元,未达月保底销售额的按月保底佣金计算,超过月保底销售额部分按 %收取佣金提成,开据 (增值税票/普通发票/收据),如是普通发票或收据按月应结款额扣除 %的税款; 2、按每建筑平米每月 元收取经营管理费用; 3、每月所使用的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结算。 二、结算期: 实销实结。 三、付款方式: 现金支票; 转帐支票; 汇票。 四、乙方经营范围: 品牌, 商品。 五、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装修 1、如属甲方装修,乙方需支付费用为: 。 2、如属乙方装修,乙方需于 日内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签订《装修合同》后方可实施。 3、乙方自行装修的,必须于装修前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装修效果图,经甲方审核认可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装修. 4、装修期经甲方批准之日起计算,甲方提供 日装修期给乙方(装修期内不计场租),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 元收取因装修 延误导致营业损失及相关费用。 七、乙方不得将场地转租,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商品品种或品牌,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使用场地,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经营面积,如甲方一经发现,除甲方单方可解除合同外,还有权根据每平米 3000 元对乙方超出面积进行处罚。 九、商品管理: 1、乙方专柜(含租赁柜台)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由其自行决定,但必须报甲方采购部批准同意,并不得高于同一区域内同类商品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所售商品零售价格的高出额部分给予 10-50 倍向乙方收取损害商业信誉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专柜新商品入场需根据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甲方针对乙方专柜提出商品更新的意见时,乙方须配合并做出相应调整。 3、乙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