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心理契约在金山区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中的运用心理契约这一概念由美国心理学家施恩教授正式提出,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①
即心理契约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非正式的、隐形的契约,是组织和员工之间彼此期望得到什么和彼此要付出什么的一种责任与义务的约定
当企业员工完成工作职责并取得工作绩效之后,就会在主观上觉得组织要满足自己的期望
此时当组织与员工交换的水平较高时,组织会给员工较多的满意度,组织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度也会较高
为了回报组织的承诺,员工往往会付出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努力,也会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更加满意,进而对自己所在的组织的情感投入度,工作绩效都会提高
心理契约本身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员工忠诚之间的链接,也是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因素
在心理契约模式中,企业对员工的期待主要有忠诚、对企业无私支持、体现企业形象、职业化、团队合作精神、保守企业机密等;雇员对企业的期待主要有培训机会、工作有价值、公正、信任、理解、符合个人生涯发展、薪酬等
心理契约作为维系组织和成员关系的心理纽带是维持和发展员工和组织间关系的重要内在力量
一、派遣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理契约的特点合同制员工即派遣制员工,就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向人才服务机构选聘租借急需人才,并通过该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以及代办养老保险、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的一种新型“人才共享”用人方式
员工派遣的形式主要包括:完全派遣、减员派遣、转移派遣、试用派遣和项目派遣
②人才派遣管理的实施,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打破“铁饭碗”,转变职工观念,使用人单位能够从人事管理到业务管理;通过实行人才派遣管理,可以做到“用人而不养人”,“用人而不管人”,降低了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用人单位还能够从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