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阁咖啡厅实习生协议甲方:广州市绿茵阁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1
甲方安排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担任分店岗位实习生(实习生办理入职时必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并给予酬劳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原则上不超过 40 小时(用餐、休息时间不计算在内)
具体实习时间由分店经理安排
实习酬劳为 10 元/小时(用餐时间不给予酬劳)
甲方于每月 15 号,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发放实习酬劳
乙方工作累计满 300 小时后,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考试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免试用期
在实习期间,甲方不负责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在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会为乙方提供应有的培训和作业指导,而乙方也应该尽职尽责,服从甲方的管理
在实习期间,乙方经培训不符合甲方的用工需要,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达 3次,甲方可以提前 5 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 5 天知会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调配人员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餐厅服务准则
甲方根据餐厅营业情况作出排班安排,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排班安排
甲方提前 5 天贴出排班表,假如乙方在该时段因故不能上班,原则上需提前 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另作安排
假如因为突发事件不能上班,也务必及早知会甲方,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病假需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病假单)
甲方可以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例如雷暴等恶劣天气)提前 2 小时以上通知乙方取消当天排班
乙方不得私下自行调班,调班需要经甲方有关负责人批准
乙方无故连续旷工二天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乙方迟到,甲方有权根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假如由于乙方迟到影响到正常的营运工作,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乙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