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金融进展权及其制度构建论农民金融进展权及其制度构建 内容摘要:从权利属性考察农民金融进展权,其具有宪法基本权利属性。作为金融领域农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其权利体系包括金融借贷权、农业保险权、合作金融权。文章指出,在农村金融法制建设上,应主要围绕农民金融进展权进行制度构建,制定并完善包括农村土地流转法、农业保险法和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在内的各种农村金融法律制度。 关键词:农民金融进展权 权利属性 实质公平 制度构建 农民金融进展权是农村居民作为社会成员在金融进展领域以获得金融进展机会和分享金融进展成果为目的利益的权利,其权利属性经历了从公民私权利到公民宪法基本权利转变的历史过程。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农民金融进展权益保障问题,从理论分析和社会实证角度出发,论证农民金融进展权保障之于农民及农村经济进展的重要意义。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履维艰,农户资金需求无法满足的现状一再表明,重申农民金融进展权的宪法权利属性以及强化国家义务,是实现和保障农民金融进展权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农民金融进展权的产生及基本权利属性 (一)农民金融进展权的产生与进展 金融进展权反映了人与资本共生、共存的行为方式,但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客体,农民金融进展权的形成也经历了一定的社会经济进展历程。 首先,农民金融进展权的产生与进展以金融资源分配不平等为条件。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资金供给者希望通过贷出货币来获得财宝增值,资金需求者希望通过获得资金换取对其他社会资源的使用权。此稀缺性决定了法律确认及保障公民合法金融权益的重要性,而金融资本的“趋富”性决定了衡平稀缺金融资源分配的国家义务性。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建设,扩大了城市与农村金融资源分配的不平等,这种金融资源分配上的不平等,直接导致了城乡金融进展成果享有上的不平等。正是在此基础上,农民金融进展权才成为制约农村建设、农业进展以及农民增收的关键性权利瓶颈之一。 其次,农民金融进展权的产生与进展以金融产业产生进展为时代背景。金融进展权并不是在所有社会制度都存在,必须依赖于特定社会历史进展才可能产生。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了劳动力、土地资源和生产工具才是决定农业生产力高低的关键,而资本在传统农业生产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但随着社会不断进展,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产生了新的生产要素――资本。农业生产规模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