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部位、工序旁站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控制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使工程施工质量更加程序化、法律规范化,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目标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督制度。2、定义 旁站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的重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于检查的工序作业所进行的旁站监督,由于施工过程不法律规范行为容易引起的质量事故或者隐患,被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施工项目所进行的旁站监督。3、旁站的范围和部位 3.1 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必须实行旁站监督 (一)基础开挖:地基处理(清淤换填等)、深基坑边坡防护施工等。 (二)地下室程:筏板钢筋及混凝土灌注、基坑回填、地下室防水等。 (三)主体工程:钢筋主筋的连接、预埋件安装、高支模混凝土浇灌、混凝土养护等。 (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工艺性试验过程。 (五)塔吊、施工电梯、爬架等大型机械安装和拆除,爬架提升和拆除。 (六)质监站、业主、监理、公司等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施工项目。 3.2 旁站人员的安排: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旁站人员的安排,主要由技术、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旁站,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试验人员旁站。 3.3 旁站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特别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施工场地、材料准备情况,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现场跟班监督上述确定的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根据已批准的施工图文件、技术交底、补充设计规定、验标、指南及业主特别要求进行施作。 (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检报告等,根据规定通知试验人员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检查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 (四)做好旁站监督记录、工程施工日志及质量内控体系运行记录,并按验标要求收集整理原始记录; (五)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作业队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队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项目部相关领导汇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实行其他应急措施。 (六)凡旁站记录未经旁站人员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