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身损害管理标准防止人身损害管理标准1 范围1
1 本管理标准规定了相关的标准引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襄樊发电公司范围内防止人身损害的管理
2 引用标准2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
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华电集团)
3 管理职能3
1 安监部是公司本标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有关部门贯彻本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电部、检修部、经营部、生技部、各生产协作单位配合做好本标准的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
1 为了切实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有效防止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实现无违章企业,制订本标准
2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
1 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4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4
2《安全生产管理标准》4
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4
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4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4
6《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4
7《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标准》4
8《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4
9《临时工安全管理标准》4
10《反违章管理标准》4
3 安全教育培训4
1 新入厂生产人员(包括公司招聘的从事生产工作的员工、临时工,以及来公司的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2 在岗人员调入其他生产部门,应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 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