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双土镇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或不足 3 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双土镇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陈远梅任总指挥,镇长谭汉琪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安监办、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组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1、组织领导全镇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实行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镇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内),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袁兵祥担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 8 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镇安监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抢救组 由镇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镇安监办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镇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国土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镇政府党政办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镇党政办牵头,镇民政办、镇工会、等办公室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