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协议书 工程名称:商业金融 (石景山区银河商务区 K 地块 C2 商业金融项 目)机电工程 专业承包单位: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保证金协议书专业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为全面履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建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及石景山区银河商务区 K 地块 C2商业金融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协议书。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业金融(石景山区银河商务区 K 地块 C2 商业金融项目)机电工程2、工程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和鲁谷路交叉口 3、工程内容:石景山长安中心项目暖通、电气图纸内全部内容,具体包括:电气工程(不含弱电系统)、通风空调工程(不含 VRV 空调系统及人防通风工程),具体包括:配电箱及电缆的安装、二次结构配管、配线、线槽的供应及安装、空调水管及阀门的供应及安装,冷水机组、风机盘管、VAV 设备的安装、调试、移交等与工程相关的全部内容。 4、总工期:318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17 日,完工日期 2025年 12 月 31 日。●备注:具体开工日期与竣工日以与业主合同日期为准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总的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均应纳入各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并根据分包合同额向分包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收取规定如下: 劳务分包合同额在 500 万以下的,收取 2 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劳务分包合同额在 500 万~2000 万的,收取 4 万的安全保证金。 ● 以上安全生产保证金于进场前交由项目部逾期不交将在在第一笔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缴纳金额比例的 80%进行罚款。若在施工期内未发生违章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包方在收到分包方的安全保证金返还申请后 14 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退回给分包方。第三条 分包方在施工中必须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各种有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