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C1105-2)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提要: 预处理一级构筑物附属房砌体工程交底内容:1、砂浆拌合严格按试配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根据砂的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搅拌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2、用水泥炉渣空心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粘土砖。其高度应≥200mm。 3、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不小于 1 米。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拉接筋端头用扎丝伸出墙外。 4、填充墙砌筑时应对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90mm。 5、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混凝土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 8~12mm。 6、填充内墙砌至梁、板底时应留一定斜砌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 7d 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外围墙留置 30mm 高空隙,7d 后采纳膨胀砼捣实。 7、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水平灰缝,按净面积算,不得低于 90%,竖向灰缝不得小于80%。8、凡与水电暖工程有相互配合的地方,要加强协调配合。9、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1轴线位移10垂直度 ( 小于或等于 3m)52表面平整度83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54水平灰缝厚度 105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10、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相应法律规范要求留茬,并做好接茬处理,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