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工业与民用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法律规范 GBJ53-83 试行(GBJ53-83 试行)10.7.1 总则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必须仔细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证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进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进展的关系,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设计必须从全局动身,统筹兼顾,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电和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应节约有色金属,并应贯彻“以铝代铜”的技术政策。适用于工业、交通、电气、邮电、财贸、文教等各行业的新建工程的设计。10.7.2 变电所和配电所 变电所和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一样采纳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方式。6kV 或 10kV 配电所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装设断路器:事故时需要切断电源;需要带负荷切换电源;继电爱护或自动装置有要求;出线回路较多。从总降压变电所或总配电因此放射式向配电所配电时,该配电所的进线侧,一样装置隔离开关。变电所、配电所的 6kV 或 10kV 非专用电线的进线侧。应装设带爱护的开关设备。6kV或 10kV 母线的分段处,一样装设隔离开关。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装设断路器。事故时需要切换电源;需要带负荷操作;继电爱护回路或自动装置有要求,出线回路较多。配电装置的出线侧,在有反馈可能的出线回路或架空出线回路中。宜装设线路隔离开关。接在母线上的阀型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一样合用一组隔离开关。变电所、配电所架空进、出线上的阀型避雷器回路中,一样不装设隔离开关。 变压器低压倒(电压 0.4kV)的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采纳自动开关:需要自动切换电源,配电方式为变压器——母干线,且继电爱护有要求或需要带负荷操作。变电所、配电所的操作电源一样采纳沟通电源或电容贮能整流电源。当采纳沟通整流方式向断路器的真流电动操作机构合闸线圈供电时,应校核该整流合闸电源能否保证断路器在事故情形下可靠合闸。配电所的所用电源一样引自就近的 380/220V 配电变压器,不另设所用变压器。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车间或变电所,当一台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保证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用电,该容量可计入变压器的过负荷能力。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低压为 0.4kV)的容量,不宜大于 1000kV·A,当用电设备的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