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上部工程第 1 次施工场地监理例会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时 间:2007 年 3 月 7 日下午 2:30地 点:**售楼部二楼会议室参加单位及人员:(人员详见签到表)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会议主持人:内容纪要:一、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授权,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蔡总经理:代表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介绍监理单位的权力:1、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 监理工作内容:①《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的工作内容:②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招标人并向施工单位交底;2)审查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4)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5)在工程建设期间,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施工各阶段情况并提交月、季、年、监理工作报告;6)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7)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控制点并核验承包人设置的测量控制点或基线;8)检查施工人员、机械、材料的进场情况,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签署工程的开工令;9)主持或参加施工场地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并进行有关内部协调;10)控制施工质量,检查或检验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检查施工原始记录及报告;1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12)核查重要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13)施工中进行常常性巡视检查,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平行检查验收,复核测量;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以及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实行旁站监理;14)及时核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15)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月进度报表和下月计划报表;16)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对分项、分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