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xxx 塔核心筒劲性柱加工制作及现场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广州 xxx 塔建设有限公司(业主)承包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联合体主办方) 广州市 xxxx 有限公司分包人:浙江 xxxx 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照《广州 xxx 塔核心筒劲性柱制作安装工程洽商记录》,三方就广州 xxx 塔核心筒劲性柱加工制作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承包范围广州 xxx 塔核心筒劲性柱分项工程:按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所显示的的钢筋砼核心筒劲性柱的施工详图设计、加工制作及供应工作(防腐涂装除外)
二、合同价款1、 核心筒劲性柱加工制作其合同价款按业主组织专家会审核的价格执行,承包人与发包人合同总价款为¥ 13059445
11 元(大写:壹仟叁佰零伍万玖仟肆佰肆拾伍元壹角壹分),其中施工措施费按¥ 433584
10 元总价包干使用
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如下:(1)工字型截面柱¥ 9682
50 元/吨,(2)牛腿¥ 10296
11 元/吨,工程量暂定为 1297
(详见附件一)最终按经业主确认的广州市设计院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联系单按实结算
2、分包人与承包人合同总价款为¥ 12474395
94 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柒万 肆仟叁佰玖拾伍 元玖角肆分 ),其中施工措施费按¥ 414160
00 元总价包干使用
合同总价款中钢结构材料部分金额为¥ 9500000
00 元,钢结构现场劳务部分金额为¥ 2974395
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如下:(1)工字型截面柱¥ 9248
73 元/吨,(2)牛腿¥ 9834
85 元/吨,工程量暂定为 1297
(详见附件二)最终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结算工程量作为双方结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