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关于调整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收退有关事项的通知》交纳投标保证金
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
二 、 交 纳 保 证 金 账 号 名 称 为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银 行 帐 号 为3818607362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迦支行
以网上银行交纳,不得采纳现金
三、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使用招标通系统进行保证金交纳
必须从企业提供的账户向专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否交纳成功以招标通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以交易中心使用中国银行招投标管理平台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到账的最终依据
保证金退付由招标通平台直接退回企业提供的账户
招标通系统网址:(s
bank-of-china
com/pracc/)
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7000
00 元人民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保证金交纳截止日为 20 15 年 6 月 15 日 7 时 30 分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中标公示后 3 个工作日内从招标通平台退还
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及退款申请或收据到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七、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交易员本人须带交易员证到现场,否则拒绝进场交易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062055 工程名称: 西溪谷沿山慢行道配套工程(一期) 招标人: 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