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2025—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部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总 局 制定第 一 部 分 合 同 协 议 书建 设 单 位 ( 全 称 ) : xxx 市 xxx 区 xxx 发 包 人 ( 全 称 ) : xxx 市 xxx 区 xxx 片 区 改 造 工 程 指 挥 部 承 包 人 ( 全 称 ) : 建 设 单 位 xxx 市 xxx 区 xxx 委 托 xxx 市 xxx 区 xxx 片 区 改 造 工 程 指 挥 部 对 xxx 片 区 改 造 工 程 安 置 房 项 目 进 行 全 方位 的 建 设 管 理 , 包 括 安 置 房 项 目 的 立 项 ; 建 设 方 案设 计 、 施 工 ; 项 目 工 程 的 招 投 标 ; 办 理 项 目 工 程 相关 的 报 审 、 报 建 、 报 验 ; 建 设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相 关 纳税 业 务 申 报 的 签 注 ; 签 订 合 同 、 出 具 往 来 文 件 、 信函 以 及 与 xxx 片 区 改 造 工 程 安 置 房 项 目 建 设 有 关 的 各项 业 务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建 筑 法 》 及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三 方 就 xxx 片 区 改 造 回 迁 安 置 房 建 设 项 目 (A 区 )-- 社 区 一 、 社 区 二 景 观 工 程 施 工 及 有 关 事 项 协 商 一 致 , 共 同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一 、 工 程 概 况1
工 程 名 称 : xxx 片 区 改 造 回 迁 安 置 房 建 设 项 目 (A 区 )-- 社 区 一 、 社 区 二 景 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