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反馈和快速反应专项机制实施方案1、成立以项目总工谢前军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门领导机构,由工程部调度具体负责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和快速反应专项机制工作。2、各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和总指下发的《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信息资料,相关单位按细则要求及时给予反馈。除按正常程序保证信息收集、反馈渠道畅通外,针对宜万铁路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高风险性,做以下规定:2.1 施工单位地址勘察及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按专项机制要求,由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在监理月报中反应,出现问题在 24 小时内向总指设计部反应。2.2 施工单位对不同阶段的预防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常常性地专题检查分析,并在月报中反应。2.3 施工单位对复杂地质、工程难题施工和设计预案地优化和调整及动态管理情况每月向总指报告落实情况。2.4 施工单位对重难点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事项定期分析,并在月报中反应,出现问题及时向总指调度反应,问题解决之前施工单位调度周报改为日报;工程进展道关键时期,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以工程日报表的形式向总指报告施工进展情况。2.5 施工单位对隧道施工量测按专项机制要求执行,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在监理月报中反应,出现问题在 24 小时内向总指监理部反应;初期支护出现变形超限要在 12 小时内向总指设计部反应。2.6 变更设计要严格按细则要求的时限和程序执行,对变更设计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监理、施工单位要在月报中说明情况。2.7 施工单位对物资储备、供应情况要定期分析,在月报中反映。2.8 施工单位对发生严重的地方干扰、路地纠纷等情况要在 24小时内向总指协调部反应。2.9 施工单位发生质量事故,要在 12 小时内向总指书面报告。2.10 施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将现场情况电话报总指调度,并在 8 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书面报总指和监理单位。3、快速反应机制3.1 施工单位设立工程调度室,工程调度室设专人,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3.2 施工单位要在本管段的重点隧道洞口、桥头设立施工值班室,配备专人,24 小时值班。值班电话、进场道路必须确保畅通无阻。3.3 施工单位要常常检查、分析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涉及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等反面的敏感性问题,要及时实行有效措施解决,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快速反应,果断启动应急预案,尽最大可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对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