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现场评审法律规范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治理制度,法律规范对生产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安全标志治理产品现场评审治理细则》,参照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要素,制定本法律规范
对安标治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实质上是对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能否连续稳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认证,也是为确认其生产资格提供依据
这就要求生产单位具有高素养的技术及治理人员、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的治理制度,可靠的检测计量手段等 各种原始记录综合体现了生产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素养、产品质量等信息,也是产品质量溯源的重要依据,因而评审中至少应查正常生产半年以上的各种原始记录
评审法律规范差不多按重要程度顺序编制,差不多包括了 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的要紧要素
由于安全标志治理产品范畴广,对其生产技术条件的要求差不大,因此还需针对不同产品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规定:①注册资金、生产规模 ② 最少的在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③ 必备的标准 ④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⑤ 出厂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名称 ⑥ 关键工序(质量操纵点)及所需生产设备和检验器 等
根据煤矿矿用产品的特点,实施否决项评审制
主体资格、出厂检验等属否决项
鼓舞生产单位采纳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计量手段,引导生产单位实施 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 若某项为缺项,该项标准分应分配至所关联(如采购、分承包或协作生产的元、部件对应其进厂检验)的项
法律规范名称 主体资格 设计与标准 治理职责与质量体系 图纸及档案资料 采购、分承包 生产过程操纵 检验和测试 库房治理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不合格品操纵及纠正预防 培训与质量审核 安全生产及劳动爱护 注册资金、生产能力 ① 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数量 ② 其生产能力达到一定规模 生产的合法性 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