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1-1997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纳欧洲标准 EN294:1992(ESO/DIS13852)《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本标准与 GB12265-90《机械防护安全距离》中的相同项目相比在安全距离数值上都有所增加,如弧形可及和低风险时使用的上伸可及、越过防护结构可及,增加后与 EN294 相等。此外本标准比 GB12265-90 增加的项目要紧是:高风险时使用的上伸可及和越过防护结构可及,用于 14 岁以下人通过开口的安全距离,通过不规则开口时确定安全距离的方法和多重防护结构等。 自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设计的产品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而老产品能够按 GB12265-90 过渡到 1999 年12 月 31 日。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讨论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张铭续、马贤志、李勤、黄鸿康。 GB12265.1-1997 EN 前言 在 1985 年 6 月,CEN/TC114 机械安全技术委员会成员会上决定建立第 2 工作组“安全距离”工作组,秘书处设于 DEN。 该工作组依照 CEN/TC114 的 12 号文件(即法国标准 NFE09-010)、13 号文件(德国 DEN31001 第 1 部分)和 23 号文件(芬兰的机械通用建议)等国家文件和现有的人体测量数据可靠讨论,制定了建议草案,于 1988 年 7 月提交给技术委员会。 该草案考虑了行业用的和个人用的机械,包括上伸可及和向下跨过可及两组图表,由此引出几种意见同时在 1988 年 11 月的 CEN/TC114 第三次会议上,确实是否需要两组和应如何用于不同安全水平进行了长时刻讨论。 应 CEN/TC114 代表要求,工作组于 1988 年 12 月 6 日至 7 日在其第 8 次会议上,系统地阐述了有关编制说明,因此建议草案被批准,其中还包括对 CEN/CS 咨询程序的陈述。 CEN/TC114 代表的第 4 次会议批准了该工作组采纳意见后修订的 prEN294,并通过三种官方语言的修订版送交 CEN/CS 表决。 要求与本欧洲标准等同的国家标准应在 1992-12-31 日前出版,与之相悖者应在此前废止。 依照作为 CEN 内部法规部分的 CEN/CENELEC 共同准则,下列国家必须实施本欧洲标准: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0 引言 依照 GB/T15706.1,机械安全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