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0213 安全导则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设计》编写说明(征求意见稿)《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设计》编写说明一.编写工作背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国际核工业界在核动力厂安全运行和治理方面体会的积存,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全面地开展了针对核动力厂的安全要求及安全导则的修订工作。新的安全要求文件No. NS-R-1“Safety of Nuclear Power Plant: Design”于2000年9月正式出版,它是对1988年出版的原安全规定文件No.50-C-D(Rev.1)“Code on the Safety of Nuclear Power Plant: Design”的正式修订。随后,IAEA连续修订和出版了该安全要求下的一系列安全导则,新的IAEA安全导则No. NS-G-1.9 “Design of the Reactor Coolant System and Associated System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确 实 是 其 中 之 一 , 它 是 对 安 全 系 列No.50-SG-D6“核动力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截了当相关的输热系统(1981)”和安全系列No.50-SG-D13“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相关系统(1986)”两个安全导则的修订与合并,新的安全导则替代原有两个导则。为了提高我国核动力厂的设计和运行水平,使之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国家核安全局决定对《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和《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其下属的一系列核安全导则进行及时的修订。二.编写简况IAEA的核安全标准中关于核动力设计的安全要求及导则是由IAEA聘请各国专家在总结各核电先进国家体会的基础上制定的,其内容较完整、系统、严谨。本安全导则是依据IAEA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设计(Design of the Reactor Coolant System and Associated System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safety standards series No. NS-G-1.9 IAEA, Vienna(2025) )”为参考蓝本编写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考虑了与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和谐,并力图确保本导则与2025年国家核安全局公布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保持一致并对其技术内容进行补充。2025年11月,编写组完成《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设计》(Design of the Reactor Coolant System and Associated System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safety standards series No. NS-G-1.9 IAEA, Vienna(2025))翻译初稿,并在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内部加以讨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