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管理办法年内出台发改委不再备案空头基金此前尚未募资的基金在发改委备案后将拥有获得社保基金投资的资格,以后该备案制度将改成对已募集完成的基金进行备案,以幸免机构有可能拿着那个备案去“忽悠”投资人
⊙记者 叶勇 ○编辑全泽源根据 5 月 31 日公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 2025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发改委将股权投资基金(PE)制度建设作为今年金融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出台股权投资基金治理方法,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治理机制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将改变目前的 PE 备案制,不再备案空头基金,此外,对大型产业基金的批准将不再先定规模
不再备案空头基金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人士处获悉,《股权投资基金治理方法》将改变目前的备案制度:此前尚未募资的基金在发改委备案后将拥有获得社保基金投资的资格,以后该备案制度将改成对已募集完成的基金进行备案,以幸免机构有可能拿着那个备案去“忽悠”,来募集资金
上述人士称,发改委这么做也是为了幸免作为政府机构的自身被动成为备案机构募集资金的“信用担保”或者“信用增级”机构,“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募集完成资金的基金来进行备案
你那个治理机构把基金募集完成了,再来我那个地点备案
”此前,关于 PE 治理公司而言,在发改委备案,意味着取得了向全国社保基金等大型国有机构投资者融资的资格
在缺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中国 PE行业中,在发改委备案进而谋求来自社保基金的投资,成为治理人募集大型人民币基金的重要出路
鼎晖、弘毅两家 PE 治理团队在发改委备案之后,分别获得了来自社保基金 20 亿元的投资,这成为他们各自募集的第一只人民币基金中最大一笔资金来源
自 2025 年起,发改委对 PE 的治理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并核准弘毅和鼎晖的备案
截至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 PE 已达到22 家